論文摘要:神靈崇拜在世界各民族宗教信仰活動中存在著普遍現象,然而西方基督教神靈崇拜和羌族神靈崇拜之間卻大相徑庭。本文從神靈體系、神靈觀念兩個方面對雙方的神靈崇拜現象加以對比,試圖找出它們之間的差別,從而展示雙方文化的內涵。
論文關鍵詞:獨一神;多神;崇拜;羌族
神靈崇拜是世界各民族宗教信仰活動中的一個普遍現象。然而對西方基督教文化和羌族文化進行對比時,可發現二者之間不同的神靈崇拜現象,其中一個突出的表現是獨一神崇拜和多神崇拜的不同。說到爾瑪(羌族)從古羌族就無偶像崇拜,而屬是多神信仰的族群,崇拜不止一個神靈,她崇拜自然順應自然,對神的信仰,產生了獨特的文化現象。而基督教則只崇拜一個神靈,是典型的一神教。筆者對比較雙方的范圍作一個限定:前者主要局限于基督教《圣經》的神學教義,后者則著眼于羌族傳統文化的“釋比文化”。希望通過考察雙方神靈崇拜現象的差異,有助于認識西方民眾和羌族雙方文化觀念的差異,從而自覺地吸取西方文化精華,促進羌族文化發展。
一、神靈體系的一神論與多神論
(一)基督教是典型的一神教
就神靈體系來說,基督教是典型的一神教,只崇拜一個神靈。強調唯我獨尊,唯我為真。只有基督教的上帝才是唯一的真神,其它任何宗教信仰中的神靈都是魔鬼和邪靈。在基督教《舊約圣經》中上帝耶和華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并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上帝”。《圣經·申命記》中,耶和華通過摩西向以色列人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信奉基督教以外的任何宗教都被認為是異教徒,要受到懲罰和迫害。歷史上曾出現過多次迫害異教徒的事件,甚至發動過宗教戰爭。中世紀基督教會對異教徒進行殘酷的迫害,宗教裁判所迫害的異教徒數不勝數,17世紀的十字軍戰爭,就是以消除異教徒、維護基督教的絕對性和至上性為目的的。而在羌族的歷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由于宗教信仰不同而導致的宗教戰爭,也沒有發生過因為宗教信仰原因而進行的大規模迫害。這里有必要指出,在基督教中,作為圣子的耶穌基督、圣靈和作為圣父的耶和華上帝是三位一體,是上帝的三個位格,而不是三個神靈。上帝作為唯一的真神主宰著人的生活。所以,對上帝的信仰意味著對其他宗教信仰的摒棄,對上帝之外的任何神靈的信仰都是異端,都是拜偶像。
(二)羌族的多神崇拜
相比基督教的獨一神崇拜,(爾瑪)羌族的宗教是多神教,崇拜多位神靈。有學者統計羌族崇拜各類自然神靈30余種,一類是自然界諸神,如天神或太陽神、地神、山神、羊神、牲畜神等。其中最崇拜天神、山神、羊神。二類是家神,主要為祖先神,因神位設在尾角,又稱“角角神”,如男神、女神、門神、灶神、倉神等。三類是勞動工藝之神,是羌人崇拜工匠的反映,又稱“柱柱神”,如:匠神(鐵、石、木)、建筑神等。四類是羌寨神,有石羊、石牦牛等,雕刻在寺廟或寨子門前。羌族原始宗教的顯著特征是以白石崇拜為表征的多神信仰,白石既是天神和祖先神的象征,也是一切神靈的表征,它被供奉在每家屋頂正中最高處和村寨附近的“神林”中的石塔上。白石必須選擇潔凈石塊,由巫師作法安置,淋以雞羊血或牛血,方能表征神靈。據考證,汶川縣蘿卜寨羌族宗教巫師“釋比”的唱經中有兩個詞:一個叫惡,一個叫善。惡神的名字羌語稱“昔母依”,意為黑色的神,善神的名字稱“昔母迫”,意為白色的神。白石作為吉善,大年初一拿白石進屋,象征進寶,正月間串親戚送一塊白石,喊“財來了”,象征送財寶,并供在主人家的神龕上。羌族崇拜多神絕不是偶然的。從“釋比經典”可以看出,古羌人歷經艱難的遷徙,飽受磨難,每到一處新的環境都要與大自然進行長期不懈的斗爭。從而悟出了大自然的萬物對本族的生存所起的作用,進而虔誠地將萬物當作神來崇拜祭祀,以諸神約束自己的行為,以求得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間的和諧平衡。因此,羌族至今仍然保留著具有圖騰崇拜性質的“萬物有靈”信仰。因為圖騰崇拜是是把這個民族的物質生活關系最為密切的某種植物和動物作為崇拜的對象。羌族中殘留的圖騰崇拜是多元的,即崇拜天、太陽、白石、火、山等等。其中較為普遍的是羊圖騰崇拜的遺跡。這主要表現在:羌族自稱“爾瑪”、“爾芊”、“爾麥”,這與羊的叫聲相近。傳說羌人與戈基人戰斗時,均在頸部懸羊毛線作為標志,這實際上是模擬羊的形狀作為崇拜對象的。以求戰勝邪惡、保證寨人安寧的吉祥物。
二、神靈觀念的“純”與“雜”
(一)基督教強調神靈觀念的“純”
就神的觀念,基督教奉上帝為宇宙間的唯一真神,至高無上,全知、全善、全能、全在,是宇宙自然和世界萬物的創造者,是世界萬物運動變化的支配者。對人來說,上帝創造了人,給予了人生命,主宰著人的得失成敗、生死禍福,對人的善惡行為進行審判,把人類從罪惡中救贖出來。換言之,上帝就是慈愛、公義、圣潔,上帝是世界的根本,尤其是人的根本,一切從上帝而來,又最終以上帝為歸宿。
從歷史淵源來看,基督教產生之初,其信徒絕大多數是被壓迫民族和下層群眾,他們擺脫苦難生活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彌賽亞的降臨上。《福音書》宣稱耶穌就是上帝派來的救世主,他死而復活,不久就要重來此世,對世人進行最后審判,在地上掌權為王,建立千年王國。但是,這個神國畢竟是未來的事,隨著時間的過去,基督教徒們等待神國來臨的盼望一再地化為泡影。一些宗教領袖開始修改過去的信仰,把千年王國從地上搬遷到天上去了,早期基督教徒們企圖在地上王國中享受的物質財富也被搬到天上去了。基督教要求信徒不要為生命憂慮,為吃什么、穿什么發愁,一切聽從上帝的安排,一心一意求上帝的義、進上帝的國。
(二)羌族神靈觀念的“雜”
1、羌族的主神觀念。羌族的宗教觀念,已把神鬼分開,認為神是善的、凈的,能降福于人,能控制邪惡與災難。也產生了主神觀念:諸神之中,天、地和太陽最大,天神阿爸“木比塔”是至高無上的,在他之下,造天的神公木巴西和造地的神母勿西,他們賜予羌人溫暖和豐收;在此之下有自然神和人神。由于羌族有主神觀念,所以祭天要選擇離天界最近的雪山或白石塔(以“納薩”和白石作為雪山的象征),來表達對主神的崇敬;2、羌人的邪魔鬼怪觀念和靈魂不死觀念。在羌人的傳統觀念中,邪魔鬼怪主要是兇死夭亡之人所化而成。羌人相信人有魂,人死了,魂魄是不死的,將會轉生為其他生物。靈魂不死觀念把人的生與死緊密地聯系在一起,道出了羌族人民關于生死的哲學思考;3、羌族宗教為萬物有靈,多神崇拜的原始宗教。這種宗教思想所反映的,更多的是人與自然的關系,而較少人類社會的狀況,即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羌族所構擬的偶像體系龐大而完整,“天神一千,地神八百”,其中他們崇拜的是與自身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自然物賦予靈性的神靈。而不是帝王、官僚階級社會等級觀念的形象的偶像體系。伴隨著羌族進入階級社會以及民族間矛盾的加劇,其祖先崇拜的內容也復雜化了,例如對于有功于民者,均視之為神而予以崇拜,還伴有相應的民間傳說:如“汶川縣克枯寨崇拜的龍山太子,傳說原為天神之子,后降于人間,除暴安民,受到了羌人的擁護,死后,羌人將其遺體埋在龍山頂上,世代祭祀不絕。又如茂汶縣黑虎等寨崇拜的黑虎將軍,據說原來是領導這一帶羌民反抗清王朝統治的起義首領,后因寡不敵眾而遇害。”上述表明羌族人信仰的精神世界里沒有權威的固定等級表,也表明羌族人崇拜對象的雜亂無章。
總之,在羌族的宗教意識里,沒有與人隔絕高高在上的神的觀念,相反,把神看作人一般,許多羌族的神靈們有俗名俗姓,有妻妾兒女。他們天生具有各自的才能,如女神薩朗是天上一位能歌善舞的美麗女神,她教羌人唱歌、跳舞,受到羌人的尊敬,因而將每年農歷五月五定為“領歌節”。也就是說神靈在這些方面和人沒什么區別,具有非常濃厚的人情味和人間氣息。這些神靈和人們生活的關系在于:神是人祈求幸福和平安的對象,是人類生活的保佑者,這與西方基督徒把上帝看作“永恒不動的基石”的神靈觀是根本不同的。不僅如此,多神崇拜的泛濫導致宗教意識的混亂,羌族沒有宗教組織與寺院,宗教祭司一般為男性充任,為不脫離生產的宗教職業者,一般每個羌寨都有一名,在羌寨中,鬼神的祭司是十分重要且社會地位較高的人物,受到人們的尊重,對羌族宗教的這種祭司,中外學者一般稱其為“巫師”,在羌族地區稱其為“釋比”。所以,對于宗教及其內在精神,羌人大都處于不甚了解的狀況,正統的宗教經典文化從未在他們中占據主導地位,玄妙深邃的宗教經典理論離他們還是遙遠的。他們認為只要對今生有利,就去供奉和祭祀,祈求神靈的幫助,來追求今世的滿足和完滿;而基督教重來世,以彼岸的永生為最高目標。
總而言之,從《圣經》的神學教義視角去審視羌族的多神崇拜現象和意識,可以看出雙方宗教文化在深層觀念上強烈的異質性。“基教獨尊,對其他宗教采取排斥態度,維護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絕對地位”。而在人類歷史長河中,“彌久不變或變化甚微的是文化深層結構中的‘心理積淀’,而這種‘心理積淀’一旦成型,它就作為原初的文化母體參與到未來的歷史生成過程中。”因此雖然時光流逝,中國社會的經濟、政治和文化狀況都發生了巨大變化,但中國羌族人在面對和思考以及接受宗教信仰方面,還是有著他的本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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