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管理存在的管理不到位,補償偏低、補償機制單一等問題提出
了對策與建議。
【關鍵詞】公益林;管護現狀;對策;保山市
1 保山市公益林概況
保山市公益林面積為482.22萬畝。其中,國家級公益林356.28
萬畝,省級公益林 111.01 萬畝,市級公益林 4.91 萬畝,縣級公
益林10.02萬畝。保山市已實施生態效益補償的公益林面積467.29
萬畝。其中,國家級公益林 356.28 萬畝,省級公益林 111.01 萬
畝。分縣(市、區)情況是隆陽區 143.15 萬畝,施甸縣 43.21 萬
畝,騰沖市 156.16 萬畝,龍陵縣 37.98 萬畝,昌寧縣 86.79 萬畝。
按林種分:水源涵養林 114.3073 萬畝、水土保持林 135.1246 萬
畝、護路林 11.2765 萬畝、自然保護區林 119.8784 萬畝、國防林
48.3028 萬畝、環境保護林 36.6169 萬畝、風景林 1.4858 萬畝、
紀念地林 0.2977 萬畝。
2 保山市公益林管護現狀
公益林補償現階段實施的是“管補”分離政策,補償費直接
進入林農個人或者集體賬戶,管護費由管護單位按相關規定支配;
管護體系采用的是縣級核崗—鄉(鎮)監管—村級聘用的“縣級
統一管護體系”。
2.1 管護形式
(1)林業國有單位自行管護,如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依靠
單位職工及聘請護林員等形式進行管護;
(2)聘請護林員專業管護,以鄉村行政區劃為基礎,由縣級
根據實施方案劃定的管護責任區確定護林員崗位,由鄉(鎮)進
行監管,村委會或者委托林業站與護林員簽訂管護聘用合同進行
公益林管護;
(3)個人或者聯合承包管護,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公益林
管護也出現了承包管護,他們有的是直接獲取護林承包費;有的
是承包管護公益林獲取林下資源開發收益;
(4)林農個人自行管護,權屬為個體的國家級和省級公益林,
林農愿意承 擔管護責任和義務的可由農戶自己管護,補償資金扣
除管護補助統籌外全部兌現給林農個人。
2.2 管護方案編制與實施
在區劃界定和落界基礎上,通過簽訂禁伐、限伐協議,把下
達的補償任務落實到山頭、地塊、林班小班。保山市共簽訂禁伐
協議 786 份,其中國家級公益林 4 份,省級公益林 782 份;簽訂
限伐協議 15783 份,其中國家級公益林 2775 份,省級公益林 13008
份;通過劃定管護責任區,把公益林管護責任落實到單位,保山
市落實管護責任單位 654 個。保山市共劃分管護責任區 1840 個;
通過簽訂管護合同,把公益林的管護工作要落實個人(護林員)。
保山市共簽訂管護合同 A 654 份,簽訂管護合同 B 1768 份;
3 公益林管護對策與建議
3.1建立統一管護體系,努力推進公益林管護轉型升級
(1)立足縣情林情,以鄉村行政區劃和國有林業單位組織構
架為基礎,建立統一的管護體系,優化責任區,合理布局護林員
崗位,統一管護權責和勞務費標準,形成森林管護“一張網”,
筑牢護林“防火墻”;
(2)公益林的管護也應該是開放、合作的形式。因地制宜,
結合實際,選擇合理的管護模式,積極深入探索勞務派遣、招標、
外包等專業管護、承包管護多種管護方式,逐步建立起與市場經
濟體制相適應的公益林管護體系。
3.2依法依規,明確責任,合力推進公益林管護工作
(1)進一步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保護森林,發展林業的責任制,
使政府主要領導真正承擔起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村級管護責任單位在管理農村事務,落實惠農政策,組織林業生
產和實施森林管護中盡到職責,不能缺位;
(2)林業部門應依法依規履行好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職能職
責,承擔起本轄區內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主要責任。在公益林管
理上,按照《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
理辦法》等規定,統籌謀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抓好各項措
施落實,真正把公益林管起來,管出實效。,對集體林管護重點
要在構建管護體系、落實管護措施、指導護林員聘用和培訓等方
面。
(3)采取相應措施,充分調動村委會、村集體和林農個人在
森林管護的積極性,更大程度發揮責任單位、責任主體的作用。
3.3 正視矛盾,著力抓好護林員隊伍建設
(1)不同權屬而形成的護林員聘用主體和用工性質應該是不
相同的,國有林聘用護林員的主體是林業主管部門和林業單位,
其用工性質為勞務聘用關系,理應受勞動法和國家社保政策規范
和調整;集體林聘用護林員的主體應該是村委會和村集體,其用
工性質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承包關系,不應該受勞動法規范
和調整。
(2)優化護林員隊伍,適時增加季節性護林員;指導村委會
做好護林員聘用和管理,減少林業部門的直接聘用;積極爭取充
實林業主管部門和林業單位人員,減少護林員“以工代干、以工
代技”現象;引入市場機制,探索招標、托管、承包管護,降低
林業部門直接使用用護林員的風險。
3.4 創新機制,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
(1)在穩定補償面積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主導作
用,建立補償標準與財政收入掛鉤的聯動機制;遠期要以地租為
參考,讓公益林的權利人在承擔生態建設的同時,在經濟上要得
到一定回報。
(2)綜合考慮各地在公益林建設中生態區位的重要程度,以
及公益林建設和管護成本差異性等因素,建立國家分類補償機制,
按不同的標準進行補償。如在地理位置特殊,森林資源豐富,生
物多樣性富集,生態區位重要而且在國際國內較為敏感的地方就
應該在政策上給予優惠和傾斜,提高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
(3)建議從國家層面開展試點,出臺相關政策,按照“誰受
益,誰付費”原則,充分發揮社會和市場的作用,量化森林生態
資源價值,從森林生態效益的直接受益者(營業性供水、水力發
電、生態旅游等)和損害者(薪柴烤煙、礦產開發、林地征占用
等)中,按一定比例繳納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費,納入森林生態效
益補償基金。還可以通過建立跨流域生態效益補償機制進一步拓
寬補償資金的籌集渠道。
(4)拓展公益林可持續性利用,彌補公益林保護性補償不足。
一是研究出臺公益林可持續經營政策,制定優惠措施,鼓勵公益
林區大力發展林下經濟和開展非木質資源的開發利用;二是充分
利用公益林豐富的林地資源和景觀資源,采取科學的經營管理模
式,合理地對公益林進行開發利用。三是適當放寬對公益林林木
采伐利用的限制,除自然保護區和生態極為脆弱的敏感地區外,
公益林經過嚴格的作業設計,可采取撫育間伐、更新采伐、補植
補造等方法,進一步改善林分結構,提升生態效益,增加經濟收
入。
參考文獻:
[1]李賢.德欽縣生態公益林管理現狀與對策[J].林業調查規
劃 2013.38(2):42-45.
[2]蔣愛軍
1 ,饒日光 2 ,閆宏偉 3 ,柯善新 4 .國家級公益林管
理現狀與對策[J].林業資源管理 2012(2):1-4(17).
[3]陳欽.公益林生態補償研究[M].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
2006:140-142.
作者簡介:張緣宏,1989-女,云南保山人,助理工程師,主
要從事林業工作。
本站論文資源均為來自網絡轉載,免費提供給廣大作者參考,不進行任何贏利,如有版權問題,請聯系管理員刪除! 快速論文發表網(www.6scc.cn)本中心和國內數百家期刊雜志社有良好的合作關系,可以幫客戶代發論文投稿.
投稿郵箱:ksfbw@126.com
客服Q Q:
82702382
聯系電話:15295038833
本站論文資源均為來自網絡轉載,免費提供給廣大作者參考,不進行任何贏利,如有版權問題,請聯系管理員刪除!
上一篇:保山市公益林管護現狀與對策
下一篇:超長鉆孔瓦斯抽采工藝探究